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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岁吴启华把20岁的自己“卖”给了AI:签了合同,收了钱,不用拍戏

六月二十九日,六十二岁的香港演员吴启华参加新剧《非份之罪》宣传活动。他没有聊太多新剧,而是自曝了一件事。

他已经把二十岁时的肖像权授权给了一家制作公司。对方用AI技术把他年轻时的样子复刻出来,拍了一部电影。

他看过部分成品,画面效果让他挺满意。他说“终于又重温一次当男主角的滋味”。被问到片酬,他没藏着掖着,直接说“酬劳不错”。他甚至开玩笑说,以后“坐在那里不用拍就搞定了,就算打跛脚都不怕”。如果电影成功,“以后不用拍戏也有钱收”。

有人问他怕不怕对方拿肖像权去做别的事。他说不怕,因为签了合同,肖像只限这部电影使用。

吴启华这一代香港演员,出道时赶上了港产片的黄金年代,也见证了这个行业四十年来的起落。他演过《流氓大亨》里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反派,也演过《妙手仁心》里温文尔雅的程至美医生。正因为吃过苦,他更清楚“坐在家里收钱”这件事有多难得。他看得很透:“AI影像和真人演出可以并存,未来多一种工作模式也未尝不是好事”。

但并不是每个演员都有吴启华这种“躺着收钱”的运气。行业里更普遍的情况,是AI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直接“拿走”演员的脸。

今年三月,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了一起AI换脸短剧“神似”知名演员的肖像权纠纷案。法院认定,短剧制作方擅自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与某演员高度相似的形象,侵害其肖像权,应书面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。更早之前,易烊千玺、张婧仪等演员工作室接连发布抵制AI短剧侵权声明。杨紫工作室也发文,称某作品未经授权利用AI换脸技术擅自使用其肖像,已委托律师取证。

有媒体报道,拒绝授权面部数据用于AI模型训练的演员,正面临“不签就没戏拍”的集体困境。演员的一次授权,可能面临“一揽子授权”的陷阱AI模型的特殊性在于学习能力,一次授权后平台是否会把这些数据拿去训练模型。除了形象和声音,AI还可能提取演员的走路姿态、台词节奏等具有识别度的“表演风格元素”,这部分权益如何保障?

这和吴启华的遭遇形成了对照。他主动授权、签了限制条款、拿了满意的酬劳。而很多演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脸已经被“用”了。吴启华之所以能轻松地说“酬劳不错”,恰恰是因为他有选择权。而那些被AI“撞脸”的演员,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。

行业的规则正在被重写。今年六月,上影集团和筷子科技合作搭建“数字人版权授权中心”,为演员、艺人提供肖像、声音、表演等权益的授权登记与合规管理服务。律师也建议,演员在涉及肖像、声音等个人特征使用的合同中,必须明确约定授权范围、使用目的与场景、授权期限,留意“永久性授权”“概括性授权”等模糊条款。合同中可加入AI技术限制条款,明确禁止对方将其肖像、声音数据用于AI模型训练。

吴启华的做法,某种程度上给同行打了个样。他是主动入局,他把自己的脸“卖”了,但卖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。合同里写明了只限这部电影使用,写明了授权范围。他拿到了钱,还保住了主动权。

有人说他“为钱出卖脸皮”。但换个角度看,一个六十二岁的演员,还能用自己的二十岁赚一笔钱,这本身也是一种本事。他是和AI做了一笔交易。这笔交易里,他是甲方。

吴启华说过一句话:“这些是另一种发展,多条路”。在这个AI正在重写所有规则的年代,能多一条路,已经是最好的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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